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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施行记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项目经理实行记分制,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3分、2分、1分四种。记分周期从每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为期12个月,满分12分。这种记分制度,类似于驾照。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但不足12分的,记分单位应当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由记分单位责成施工企业更换项目经理,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本周期所有记分决定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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