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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管理》高频考点(四)

12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制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122、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

(人的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建筑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持证上岗制度);

(机械包括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和各类施工器具);

(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方法的因素也可以称为技术因素,例如:建筑业推广的十项新技术,钢筋与混凝土技术);

(包括项目的自然环境因素(关键词: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和地下障碍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举例:复杂的地质条件、地下水位较高、寒冷地区等)、社会环境因素(关键词:法律法规、政府监督、廉政管理、行风建设,举例: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决策的理性化程度以及建筑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环境因素(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等因素,

举例:质量管理体系、合同结构、现场施工组织系统)和作业环境因素(关键词:与施工现场生产有关,举例:各种能源介质供应,施工照明、通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场地给排水,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因素))

123、质量风险分类:自然风险(自然条件:岩土地基、水文、气象条件等;突发自然灾害:地震、暴风、雷电、暴雨)、技术风险(技术水平的局限、对工程技术的掌握、应用不当,对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管理风险(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组织机构不合理、工作流程组织不科学、任务分工和职能划分不恰当、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不足等)、环境风险(社会上的种种腐败现象和违法行为、项目现场环境)

124、风险识别可按风险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阶段分别进行识别,可分三步进行:

①采用层次分析法画出质量风险结构层次图

②分析每种风险的促发因素。分析的方法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专家调查(访谈)法、经验判断法和因果分析图等。

③将风险识别的结果汇总成为质量风险识别报告。(层次图-促发因素-识别报告

125、质量风险评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评估各种质量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各种质量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量。质量风险评估应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常可以采用经验判断法德尔菲法

126、质量风险应对策略:常用的质量风险对策包括风险规避、减轻、转移、自留及其组合等策略。

①规避,采取恰当的措施避免质量风险的发生。例如:避开不良地基、不选用不成熟、不可靠的设计、施工方案;避开可能发生的水灾、风灾、冻害

②针对无法规避的质量风险,研究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尽量把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量降到最低程度,从而降低风险量和风险等级。例如:在施工中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可以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事故损失量

③转移,转移的方法有:Ⅰ分包转移承包单位依法实行联合承包,也是分担风险的方法、Ⅱ担保转移、Ⅲ保险转移

④自留又称风险承担。风险自留有两种无计划自留和有计划自留。有计划自留指明知有一定风险,经分析由自己承担风险更为合理,预先做好处理可能造成的质量缺陷和承担损失的准备。可以采取设立风险基金的办法,在损失发生后用基金弥补;在建筑工程预算价格中通常预留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一旦发生风险损失,由不可预见费支付。

127、质量风险应对策略应形成项目质量风险管理计划。其内容一般包括:

①项目质量风险管理方针、目标

②质量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

③质量风险应对策略和具体措施

④质量风险控制的责任分工

⑤相应的资源准备计划。

128、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计划P(Plan)确定质量目标和制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方案两方面

实施D(Do)实施职能在于将质量的目标值转换为质量的实际值。在各项质量活动实施前,要根据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行动方案的部署和交底

③检查C(Check)指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各种检查,包括作业者的自检、互检和专职管理者专检。各类检查也都包含两大方面: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计划的行动方案;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

④处置A(Action)处置分纠偏和预防改进两个方面。

129、质量控制体系的结构:多层次结构,在大中型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体工程项目中,第一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应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

第二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通常是指分别由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体系。第三层次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体系,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纵向层次机构的合理性是项目质量目标、控制目标、控制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的重要措施

130、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环境

①项目的合同结构

②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人员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质量控制体系得以运行的基础条件

③质量管理的组织制度是系统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

运行机制

①动力机制(动力机制是项目质量控制系统运行的核心机制

②约束机制(约束机制取决于各质量责任主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外部的监控效力

③反馈机制

④持续改进机制。

13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构成: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手册(是质量管理系统的规范,是阐明一个企业的质量政策、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是实施和保持质量体系过程中长期遵循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一般包括: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成机构及质量职责、体系要素或基本控制程序、质量手册的评审、修改和控制的管理办法

③程序性文件(各种生产、工作和管理的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各项管理标准、规章制度)

④质量记录(具有可追溯的特点)

132、质量手册: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及质量职责;体系要素或基本控制程序(属于质量手册,区别于程序性文件);质量手册的评审、修改和控制的管理办法。(评审方针职责和基本程序

程序性文件:文件控制程序;质量记录管理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33、企业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及质量体系作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认证的有效期为3年

134、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

事前质量控制(强调事前预防,编制爱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施工方案,设置质量管理点,落实质量责任,分析可能导致质量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

事中质量控制(质量活动主体的自我控制他人监控的控制方式。自我控制是第一位;

自控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能力是关键,是施工质量的决定因素自控主体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职能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

事后质量控制(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对工序质量偏差的纠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和处理)

135、质量控制点应选择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

136、质量控制点的管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特殊施工过程,除按一般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137、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细分为“见证点(如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和“待检点(如隐蔽工程等)”

138、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这类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举例: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检验验收的项目划分和编号、编制施工作业技术指导书、绘制各种施工详图、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和控制方法

139、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计量控制建立和完善现场计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维修和校验

测量控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开工前编制测量控制方案

施工平面图控制科学合理地使用施工场地、正确安装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其他临时设施)(区别于施工技术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14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逐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施工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③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④检验批可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41、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在工程项目质量实际形成过程中的事中质量控制一般可称过程控制。工序作业质量的控制,首先是质量生产者即作业者的自控。在施工生产要素合格的条件下,作业者能力及其发挥的状况是决定作业质量的关键。其次是来自作业者外部的各种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也是不可缺少的设防和把关的管理措施。

142、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工序施工质量控制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工序施工条件是指从事工序活动的各生产要素质量及生产环节条件;工序施工效果控制属于事后质量控制

143、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程序:

施工作业技术交底是最基层的技术和管理交底活动,施工总承包方和工程监理机构都要对施工作业交底进行监督;

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活动,包括施工单位内部的工序作业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查;以及现场监理机构的旁站检查、平行检测等。

144、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作业实施过程,根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45、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目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①看——即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操作是否正常,内墙抹灰的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混凝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

②摸——即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

③敲——即运用敲击工具进行音感检查。例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磨石、面砖、石材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

④照——即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检查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例如,管道井、电梯井等内部管线、设备安装质量、装饰吊顶内连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

实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①靠——就是用直尺、塞尺检查诸如墙面、地面、路面等的平整度。②量——即指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例如,大理石板拼缝尺寸,摊铺沥青拌合料的温度,混凝土坍落度检测等。

③吊——即利用托线板及线坠吊线检查垂直度,例如,墙体垂直度检查、门窗的安装等。

④套——即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例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检查等。

实验法,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

①理化试验包括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能的测定。

②无损检测:超声波探伤、X射线探伤、γ(gama)射线探伤。(区分、归类

146、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

147、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48、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④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由于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项工程性质不同,因此他并不是所含分项验收基础上的简单相加,即所含分项验收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只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条件,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或抽样检测;而且还需对其观感质量进行验收,并综合给出质量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进行补救。)(验收项目中无环境保护、设备安装分部工程

149、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①存在严重缺陷——推倒重做;

②一般缺陷——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验收;

③某些项目或指标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达不到设计要求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可予以验收;

④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满足要求的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仍不满足的严禁验收。(必须掌握

150、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⑤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⑥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⑧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⑨对于住宅,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分别签字)

⑩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注: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审核意见、常考知识点

151、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

④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⑤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52、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53、竣工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施工单位自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预验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形成验收组—建设单位验收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意见不统一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15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①施工许可证;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③(施工)工程竣工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工程质量保修书
④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⑤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155、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范、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④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郑敏文件;

⑤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⑥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规划环保文件、消防文件、保修书

156、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死人-重伤-直接损失:311-155-311)

157、按事故责任分类指导责任事故(领导责任,指导或领导失误)、操作责任事故(工人责任,操作问题)、自然灾害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不可抗力)

158、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59、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整理撰写成事故调查报告

160、事故调查程序:先调查再分析原因,先出方案再处理,最后验收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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