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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增项注册
作者:鲁班培训 来源:鲁班培训 浏览: 添加日期:2015-08-06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