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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存在4种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开工复工!
来源:沧州市住建局
近日,沧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节后开复工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
严格执行开复工核查制度,收到复工申请后,主管部门要及时复核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凡是工程项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工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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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保体系不健全,或安管人员、监理人员未全部到岗履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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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前施工单位未开展企业级检查或查而不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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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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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车辆出入冲洗等设施设备未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附原文: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节后开复工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城管局,市区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春节后开复工时期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相关保障措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
节后开复工时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疫情防控、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期。特别是今年,伴随着北京冬奥会、残奥会举行、全国“两会”召开和春节前后国内多地本土聚集性疫情的出现,开复工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面临着高度敏感、严峻复杂的工作形势。
对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要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常态达标,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新冠肺炎病例出现,遏制施工扬尘污染。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
(一)开展复工条件多方核查。提交复工申请前,施工企业要对工程开展企业级检查和项目部级检查,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开展三方联查。收到复工申请后,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工程进行复工核查。通过以上四次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达标,隐患问题全部排除。
(二)安全生产排查重点。
一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督查员、项目安全员等安管人员,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是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室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情况;
四是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有效性情况;
五是场内临建设施或场外租用的工人宿舍、食堂等建筑物的安全情况;
六是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
七是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是新进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工人收看《开工第一课》情况;八是开复工进场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施工场地环境卫生情况等。
(三)疫情防控排查重点。
一是成立疫情防控机构,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保障物资补充渠道可靠;
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和日常消杀制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消毒清运;
三是加强返岗人员管控,落实人员进出场区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隔离、测温、核验健康码、核酸检测(人员返岗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和疫苗接种等防疫工作要求;
四是所有场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更换后的口罩要善处理;
五是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四)扬尘污染防治排查重点。
一是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两个禁止”等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
二是确保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车辆出入冲洗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是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非道路施工机械的项目全面排查,未取得登记编码的清出施工现场。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开复工关口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节后开复工时期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及扬尘治理工作应早准备、早部署、早动员。根据工作实际,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严格执行开复工核查制度,收到复工申请后,主管部门要及时复核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凡是工程项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工复工:
(一)项目安保体系不健全,或安管人员、监理人员未全部到岗履职的;
(二)复工前施工单位未开展企业级检查或查而不实的;
(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车辆出入冲洗等设施设备未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开复工关口,强化监管责任,对开复工项目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凡是发现工程项目不符合开复工条件,予以开复工的,严肃追究相关监管人员责任。沧州市住建局将于3月下旬对全市建筑施工开复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沧住建安【2022】10号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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