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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巨震!房产税正式列入立法规划

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房地产税又有新进展!
 
9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党中央已经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本届五年的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此次列入五年规划的一类项目有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二类项目有47件,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三类项目是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其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负责。
 
为了落实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会议要求,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效率。下一步,要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形成合力、压实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会后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立法规划明确了立法项目的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落实的关键在于法律起草和牵头起草单位。承担牵头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拟定起草工作计划,包括工作进度安排,主要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步骤,起草工作负责人、参加单位和工作班子等。要改进起草工作,着力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把重大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工作阶段。
 
许安标称,对于列入立法规划一类的立法项目,原则上应当完成,因情况发生新变化,确实难以按计划提请审议的,或者需要作出调整的,有关方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说明。
 
许安标还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按照立法规划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实施立法规划的督促、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完成承担的立法起草工作任务,负责研究和完善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工作等。
 
对于房地产税法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期内提交审议,可能是今年一审,也可能是明年、后年。但列为第一类,并不保证会通过立法,甚至也不保证会提审。早在2015年,房地产税同样被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但任期内居然根本没有提交一审。
 
“不过,这次有点不一样。这事,急得狠!年内提前一审的概率很大!”杨红旭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行业法律专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以往立法制定的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列入立法计划不等于一定要出,不列入立法计划肯定出不了,但房地产税作为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列入立法计划说明这个事又往前推进一步。考虑到房地产税的影响比较大,具体哪一年出,推测立法部门要综合考虑纳税主体的承受能力、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境外经济环境等因素,寻找合适的窗口期确定具体的时间。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近年来的立法规划发现,2015年08月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已经被列为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随后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和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均被列为预备项目;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为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
 
尽管前几年房地产税法均被列为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预备项目,但是一直未有相关进展消息,直到今年才有了明确进展,并且官方释放的信号表明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在加快。
 
3月4日,全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3月25日,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年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7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对于房价的问题,从下一步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同时,从供给侧进一步发力,包括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加快推进租售同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实,加快长效机制建设,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基本定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4月29日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而同样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法却很快落地,在今年6月29日就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于8月31日获得通过。
 
对于与房地产税法同样列为今年预备审议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法很快落地,上述房地产行业法律专家认为,每种法的影响不同,房地产税影响较大,中央会比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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