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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真的要来了?
7月16日,在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从房地产下一步发展情况来看,中央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同时,从供给侧进一步发力,包括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加快推进租售同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落实,更好地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促进长效机制建设,更好地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基本定位。
在统计部门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房地产税,足以说明房地产税出台已是大势所趋,唯一不确定的只是落地时间。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明确房地产税时间表,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但是从统计局的发言来看,这个速度可能还会加快!
其实,房地产税落地,已有几重非常明显的信号。
原则: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全国人大、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被列为预备审议项目,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征收原则,12个字可谓高度概括:
立法先行,指的是“税收法定”,房地产税落地,要经过人大立法;
充分授权,指考虑到区情的不同,赋予地方以自主权;
分步推进,指不同区域区情不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程度也不同,地方对于税收的承受能力也有差别,房地产税只能分地区逐步推进。
一句话:房地产税会充分考虑中国国情。
地区发展水平不同,楼市区域分化,家庭购房负担突出,加上房地产相关税收繁多,这就意味着房地产税不会一刀切,肯定会照顾刚需,照顾经济相对弱势的城市,同时还要整合相关税收。
国地税合并,为征收房地产税扫清障碍
房地产税想要全面推行,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技术条件。如今,这些技术障碍都已不复存在。
3月份,今年通过的根本大法,明确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以地方立法权。
这为房地产税分城市分区域征收提供了可能。毕竟,地方发展不同,楼市发展程度不同,居民承受程度不同,房地产税只可能“因城施策”。
6月15日,全国省级国税地税合并挂牌完成,这标志着国地税合并迈出关键实质性步伐。
国地税合并的最大意义,还不是减少交易成本和信息壁垒、降低人员冗余,而是统一税收监管,为个税、房地产税的征收铺路。
地方立法权、国地税合并,这意味着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上也不再存在什么障碍。
信号明显,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进入2018年以来,关于房地产税相关政策出台的声音越来越大。
全国联网登记不动产
在今年端午节前后,出了一条信息: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
4月13日,北京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经过区住建委的网签、区地税局的税款征收、市规土委石景山分局的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石景山不动产“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窗口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图/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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