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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案例】业主工程款久拖不付,施工企

【背景介绍】

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在2015年9月22日出席正和岛论坛发表演讲,表示“经济萧条至少5年,最坏的时间还没有来到”。最近听不少施工企业朋友说今年的工程款拿的比较艰难,所碰到的工程项目大多数需要决垫资,业主普遍缺乏资金,甚至于还有些业主破产、跑路的传闻。而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说对业主的情况通常也是比较了解的,如发现业主工程款久拖不付,应引起重视,必要时要当机立断,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分享的就是一个业主工程款久拖不付,施工企业对起诉一直非常纠结,在工程结算后很长一段时间后终于痛下决心起诉时,发现业主早已是一幅“空壳”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8日,某建筑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原告承建“千亿商帆”工程。2013年12月9日,双方签订《已完工程造价确认函》,确认工程结算总额为62626449元,其中某地产公司已付工程款为900万元。

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某建筑公司一直听闻某地产公司资金状态不好,且存在将案涉工程项目资金挪往其关联公司的情况,但某建筑公司却一直纠结于启动诉讼后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较大等而未能采取司法措施及时冻结业主资产。

在巨额工程款拖欠长达1年后,某建筑企业见通过发函、组织民工讨要工资等常规路径催要工程款无望后,委托律师启动诉讼。但起诉后经调查,发现某地产公司早已经是一个“空壳”了,而其“关联公司”也是早已负债累累。换言之,即使胜诉也将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届时,某建筑公司的巨额损失将难以避免。

【律师评析】

笔者在撰写的《施工企业追收应收账款的“武功秘籍”》一文中提到“今年施工企业不仅仅是要想方设法去拿工程,更要绞尽脑汁去清收工程款,二者均不可偏废,否则,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事实上,确实如此!

清收工程款主要四种方式,即公司催款函、专人登门催款、律师函、司法途径。施工企业应根据业主的资金实力、欠付工程款的金额、是否还需要长期合作、欠付期限等采取不同的措施。

而在本案中,施工企业早已知道业主资金状态非常不好,且经常是“将这个项目的钱去补那个窟窿”,业主整体运营情况非常不好;同时,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高达53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切不能被“忽悠住”,听信业主的说法而一厢情愿地等待,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诉讼时机非常重要!

作者简介:陈军杰先生为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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