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9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列入我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2日起执行。
附件:1.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核定表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
工程师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的复函(略)
附件1
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