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二建跨地区注册,又新增1地!一起来看看~
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更好支持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未在北京市注册或已办理注销手续的入雄人员,应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向雄安新区注册管理部门提出其资格信息核查申请。由北京市、河北省注册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入雄申请进行资格核查。
通过资格核查的入雄人员,应按照河北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相关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雄安新区注册管理部门按照注册流程进行受理、审批。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河北省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
与疏解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已注册入雄人员,向雄安新区注册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后,可在北京市申请注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河北住建厅发布《京津冀三地实现二级建造师执业互认》: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
1、个人: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
2、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跨省承揽工程项目时,可依据工程规模启用企业自有二级建造师作为承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020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
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级主管部门作为注册、执业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备注:示范区指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