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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
作者:luban_123 来源:未知 浏览: 添加日期:2021-09-10
一.检查要求
1.灭 火 器 的 配 置 、 外 观 等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每 月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
2.候 车 ( 机 、 船 ) 室 、 歌 舞 娱 乐 放 映 游 艺 等 人 员 密 集 的 公 共 场 所 、 堆 场 、 罐 区 、 石 油 化 工 装 置 区 、 加 油 站 、 锅 炉 房 、 地 下 室 等 场 所 配 置 的 灭 火 器 ,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每 半 月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
3.日 常 巡 检 发 现 灭 火 器 被 挪 动 , 缺 少 零 部 件 , 或 灭 火 器 配 置 场 所 的 使 用 性 质 发 生 变 化 等 情 况 时 , 应 及 时 处 置 。
二. 报废要求
1.下 列 类 型 的 灭 火 器 应 报 废 :
酸 碱 型 灭 火 器 。
化 学 泡 沫 型 灭 火 器 。
倒 置 使 用 型 灭 火 器 。
氯 溴 甲 烷 、 四 氯 化 碳 灭 火 器 。
国 家 政 策 明 令 淘 汰 的 其 他 类 型 灭 火 器 。
2.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灭 火 器 应 报 废 :
筒 体 严 重 锈 蚀 , 锈 蚀 面 积 大 于 、 等 于 筒 体 总 面 积 的 1 / 3 , 表 面 有 凹 坑 。
筒 体 明 显 变 形 , 机 械 损 伤 严 重 。
器 头 存 在 裂 纹 、 无 泄 压 机 构 。
筒 体 为 平 底 等 结 构 不 合 理 。
没 有 间 歇 喷 射 机 构 的 手 提 式 。
没 有 生 产 厂 名 称 和 出 厂 年 月 , 包 括 铭 牌 脱 落 , 或 虽 有 铭 牌 , 但 已 看 不 清 生 产 厂 名 称 , 或 出 厂 年 月 钢 印 无 法 识 别 。
筒 体 有 锡 焊 、 铜 焊 或 补 缀 等 修 补 痕 迹 。
被 火 烧 过 。
3.报 废 年 限
水 基 型 灭 火 器 的 报 废 年 限 为 6 年 。
干 粉 灭 火 器 和 洁 净 气 体 灭 火 器 的 报 废 年 限 为 1 0 年 。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的 报 废 年 限 为 1 2 年 。
4.灭 火 器 报 废 后 , 应 按 照 等 效 替 代 的 原 则 进 行 更 换 , 新 配 灭 火 器 的 灭 火 种 类 、 温 度 适 用 范 围 等 应 与 原 配 灭 火 器 一 致 , 其 灭 火 级 别 和 配 置 数 量 均 不 得 低 于 原 配 灭 火 器 。
三. 送修要求
1 ) 存 在 机 械 损 伤 、 明 显 锈 蚀 、 灭 火 剂 泄 露 、 被 开 启 使 用 过 或 符 合 其 他 维 修 条 件 的 灭 火 器 应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
2 ) 灭 火 器 的 维 修 期 限
水 基 型 灭 火 器 的 维 修 期 限 为 出 厂 期 满 3 年 , 首 次 维 修 以 后 每 满 1 年 进 行 一 次 维 修 。
干 粉 灭 火 器 、 洁 净 气 体 灭 火 器 、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的 维 修 期 限 均 为 出 厂 期 满 5 年 , 首 次 维 修 以 后 每 满 2 年 进 行 一 次 维 修 。
3 ) 每 次 送 修 的 灭 火 器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计 算 单 元 配 置 灭 火 器 总 数 量 的 1 / 4 。 超 出 时 , 应 选 择 相 同 类 型 和 操 作 方 法 的 灭 火 器 替 代 , 替 代 灭 火 器 的 灭 火 级 别 不 应 小 于 原 配 置 灭 火 器 的 灭 火 级 别 。
4 ) 需 维 修 、 报 废 的 灭 火 器 应 由 灭 火 器 生 产 企 业 或 专 业 维 修 单 位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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